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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列-課表、教職員請假、教室登記及維修通報(限資訊組及設備組)請先登入學務系統再點選

註冊組長 - 獎助學金 | 2020-03-23 | 點閱數: 267

參、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條件:

一、國內經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國小、國中、高中(職)之在學學生(不含五專及夜校生)

二、因家庭經濟困頓,以致無法穩定就學之清寒學生。

三、國小、國中、高中()申請學年度上學期各項成績60(丙等)以上者,或在體育、美術、音樂等領域有縣級以上或相當具體優異表現之清寒學生。

肆、助學金額:

二、國中學生:經審核後,每名發放新臺幣參仟元整。 

伍、申請方式:

1.申請表 (附件1)

2.戶口名簿正/反面影本(需含詳細記事)

3.學生證正/反面影本或在學證明正本,貼於證件黏貼表(附件2)

4.當年度上學期蓋學校章戳之成績單正本。

5.或在體育、美術、音樂等領域有縣級以上或相當具體優異表現之相關證明,如獎狀、獎杯、獎牌、參賽照片、作品等影本。

6.()低收入戶證明或里()長清寒證明。

7.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告知暨同意書。(附件3)

 

 

如有問題請洽該清寒助學金小組,電話06-2637923

 

此辦法提供本校名額1名,將以未申請其他獎助學金及成績擇優錄取。

校內收件至326日止,符合資格欲申請之同學請備妥資料交至教務處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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