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9年2月3日工程企字第1090100104號函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因應指引:公眾集會」資料乙份供參,內容摘要如下,餘詳如附檔
一、 集 會活動前: 進行風險評估、建立應變機制、宣導 生病在家休息不參加集會活動、規劃防疫設施 隔離安置場所及備妥相關防護用品。
二、 集會活動期間:加強防範衛教溝通及強化個人衛生防護、維持現場環境衛生及供應足量的防護用品、持續關注傳染病現況、發現疑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定義者。
三、 相關人員健康管理:應訂定 集會全體工作人員 含流動人員 健康監測計畫並有異常追、落實自我健康狀況監測、訂有發燒及呼吸道症狀的請假規則及工作人力備援規劃、照護暫時留置之呼吸道症狀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