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陽明國中段考作答規定及評閱相關說明
113.03.08經學生成績評量輔導小組會議討論通過
一、作答前,請先檢視下列事項:
1.詳讀題目卷注意事項。
2.檢視題目卷、答案卷(卡)有無污損或折毀。如有不相符或污損、折毀
等情形,應立即舉手請監試人員處理。
二、測驗方式及答案卷作答說明:
1.答案卷(卡)務必正確填寫(或劃記)班級、座號、姓名:
(1)若答案卷(卡)劃記或填寫錯誤,致使影響閱卷工作進行者,則以
扣該次考科成績5分為原則。
(2)若答案卷(卡)未劃記且未填寫座號姓名,但教師尚能判定作答身分者,則以扣該科成績10分為原則。
(3)若答案卡未劃記且未填寫座號姓名,以致教師無法判定作答身分者,則該答案卡以不予計分為原則。
2.答案卡採用黑色 2B 鉛筆劃記,修正時請用橡皮擦將原劃記擦拭乾淨,請勿使用修正液(帶)。如有未劃記答案於答案卡或答案劃記不當,導致電腦判讀系統無法正確判讀計分者,則以讀卡成績為準。
3.答案卷請用黑(或藍色)原子筆(或中性筆)書寫,如有用筆不符規定,則以扣該次考科成績5分為原則。
三、本說明經本校學生成績評量輔導小組於會議討論後訂定之,經校長同意
後公告實施,修正後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