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文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月2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007242號函辦理。
二、為具體有效落實國中、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善用全國法規資料庫作為法制教學平臺,法務部特設立此測驗網站(網址:http://compete.law.moj.gov.tw),請各校多加善用此測驗網站資源,作為「法律基本常識測驗」及法治教育使用。
三、為鼓勵及推廣各國中、高中職及五年制專科學校一、二、三年級學生使用此測驗網站,如學生已於112年「第15屆全國法規資料庫法規知識王網路闖關競賽」(下稱第15屆競賽活動)註冊帳號,該帳號將直接轉為此測驗網站之帳號,無須再重新申請。若於第15屆競賽活動無申請帳號之學生,請於此測驗網站「註冊」申請帳號,以利於至「學生測驗區」進行「法律基本常識測驗」。
四、如未曾申請專屬帳號,可填寫「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法治教育測驗專區機關(學校)查詢帳號使用聲明書」(下稱聲明書,如附件1)並至此測驗網站「學校/教育局處登入」之「註冊」功能上傳已用印之聲明書並填寫註冊資料,以利開通帳號(相關操作說明如附件2);若機關已於第15屆競賽活動完成帳號申請,無異動者可於此測驗網站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