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國家發展委員會為加強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請協助相關宣導工作,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國家發展委員會108年11月13日發資字第1081501799號函及108年10月31日「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第10次會議(如附件)決議事項辦理。
二、行政院「推動ODF-CNS15251為政府文件標準格式續階實施計畫」係以文件應用軟體選擇權交還民眾、便利文件電子檔流通為核心理念(政策說明詳見國家發展委員會官網:http://s.chcg.gov.tw/1a)。前開推動理念除為順應國際趨勢外,亦為我國推動數位平權之重要基礎,爰請將前開理念周知各級學校之教職人員,並鼓勵教職人員製作或選用ODF格式之數位教材。
三、「電子公文附件使用ODF格式比例」為推動ODF格式之重要績效指標,請各機關發文人員逕至公文電子交換服務系統-報表-發文ODF統計表項下查詢(如附件-操作說明),並請加強宣導及調整相關推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