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0月19日臺教國署原字
第1120137916A號函辦理。
二、依據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綱要,高級中等學校於111學年度
起開設本土語文部定課程2學分。在職教師擔任閩南語或客
語師資應取得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原住民族語教師應取
得102年12月31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
格證書,或103年1月1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
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
三、本次開設閩南語認證加強班課程資訊,說明如下:(2日課
程,共12小時)
(一)112年11月18日(星期六)、112年11月19日(星期
日),開設2班,每班150人(課程代碼:4029343)。
(二)報名資格:
1、第一順位:已參加過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資源
中心(以下簡稱資源中心)第十梯次本土語文認證輔導
班且未通過閩南語中高級認證之高級中等學校現職合
格教師。
2、第二順位:已參加過資源中心第一梯次至第九梯次本
土語文認證輔導班且未通過閩南語中高級認證之高級
中等學校現職合格教師。
3、第三順位:已參加過資源中心第十梯次本土語文認證
輔導班之國民中小學現職合格教師。
(三)112年11月1日(星期三)起至112年11月5日(星期日)
止,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4.inservice.edu.tw/)完成線上報名(逾期不受理)。
(四)報名截止後,依報名資格進行審核,錄取者由全國教師
在職進修網發出核取通過電子信件,請報名人員至信箱
確認錄取通知,並請學校核予公(差)假出席。
(五)報名時請填列正確通訊資料(含手機、e-mail),並確認
「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登錄的個人資料是否正
確,以利後續聯絡。
四、對研習事宜有疑問者,請洽資源中心林小姐,連絡電話:
(06)2133111分機5783,電子信箱:fang01162@gm2.nutn.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