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檢送「彰化縣公務人員協會會員福利互助辦法」及申請表各1份。 |
二、 | 本會原為增進會員福利,以會員雇主責任意外險及會員關懷慰問辦法,關懷慰問會員傷病等狀況;惟經原投保保險公司通知依保險法第16條規定,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須有保險利益關係,故原合約於112年9月3日中午到期後無法續約;且經本會多方詢問其他保險公司均表示相同見解,故本會暫無法再行為會員投保團體意外險。 |
三、 | 爰為增進會員福祉、促進會員團結及整合會員關懷慰問等福利措施,訂定及廢止旨揭辦法;請各人事單位轉知並協助所屬本會會員如有符合福利互助事項時提出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