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
一、中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所得總額在五十萬元以下者,得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請本助學金。 (家戶年所得計列範圍為申請學生之父母)
二、具低收入戶身分之原住民學生應請領學產基金會學生助學金,惟不符學產基金會申領條件之低收入戶原住民學生,得申請本助學金補助。
※申請文件:
一、申請表(請務必使用112學年度新表格並雙面列印,相關人員須簽名或核章)。
二、檢附父母親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貼於申請表背面。
三、特殊狀況申請表(僅有父母失聯或入獄等情況才可用此申請表,一般原住民學生請用普通申請表)
※校內收件截止日:112/9/18中午前
※欲申請的同學,請務必在校內收件截止日前備妥所需文件,交至教務處註冊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