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7月18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1120094168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通過客語中高級以上語言能力認證之現職教師,提
升客語文基礎知識與專業知能,並強化教師客語文教學素
養與核心能力,以優化客語文教學效能,確保學生學習品
質,爰請國立中央大學辦理旨揭計畫。
三、本計畫以滿足國民中學各校112學年度客語文師資需求為優
先,請貴校鼓勵並薦派符合研習計畫實施對象及資格之教
師參與研習,名額有限,每校以3名為原則。
四、旨揭計畫摘要如下:
(一)本梯次以國中教育階段現職教師薦派名單為優先,倘有
員額再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開放自行報名,
請核予參與人員於課程進行期間公假登記。
(二)報名資格及錄取順序:
1、各國民中學現職教師(含具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之聘
期3個月以上之代理或代課教師)(以下稱教師)。
2、通過客語中高級以上能力認證。
3、符合前開二項資格,再依下列條件依序優先錄取:
(1)經任職學校推薦,且將於112學年度每週教授客語
文課程之教師。
(2)曾於111學年度實際每週教授客語文課程之教師。
(三)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2年7月26日(星期三)止,請教
師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4.
inservice.edu.tw/)完成線上報名,並擇任職單位所在
區域進行報名,課程代碼3927182。
(四)研習對象:
1、任職學校推薦:
(1)各校推薦符合報名資格,且已安排於112學年度或
於111學年度實際教授客語文課程之教師,每校至
多3名,於112年7月24日(星期一)前,由任職學
校將薦派名單函送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科
學學系(HK-504辦公室)。
(2)受推薦之教師,請依限完成線上報名,並填復完整
且正確之聯繫資料 (含手機、e-mail)等,俾後續
課程聯繫及研習時數採計使用。
(3)薦派教師於參與課程期間,由任職學校核予公假參
加,至其費用由學校本權責核予;至研習期間所需
交通及住宿之規劃,請教師自理。
2、自行報名:
(1)自112年7月24日起(星期一)至7月26日(星期三)
止,各場次錄取薦派教師尚有餘額者,統一於「全
國教師在職進修網」開放教師自行報名。
(2)自行報名教師之課務及假別,請自行與學校協調,
並請確認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相關聯絡
資料(含手機、電子信箱),以免影響後續報名審核
結果通知及研習證明資訊。
五、研習課程相關事宜,請逕洽國立中央大學客家語文暨社會
科學學系梁小姐詢問:電話03-4227151分機33485、電子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