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5月22日臺教師(三)字第1120049313號函辦理。
二、 旨揭學分班課程聚焦於生活科技教學實務能力,進行專題導向及競賽相關長期培訓,開班資訊如下(如附件):
(一) 時間:112年7-8月期間。
(二) 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臺中市北新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臺東縣新生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
(三) 招生人數:每班30名。
(四) 招生對象:具中等學校科技領域生活科技科教師證書或生活科技相關教師證書之國民中學或高級中等學校在職專任教師,次之招收具中等學校科技領域生活科技科教師證書且聘期為三個月以上國民中學或高級中等學校在職代理、代課、兼任教師。錄取順序依各班次簡章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