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以下三項皆需符合)
1.設籍並就讀於彰化縣公立國中,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而需助學者或家長非自願性失業,經濟頓失依靠,有學業中輟之虞之學生。
2.學年成績平均在75分以上,綜合表現無小過(含)以上者。
3.同期間未獲得相似之獎助學金補助(含政府、財團法人)
(備註:國一新生無國中成績故不具申請資格。)
※申請文件:
1.申請表一份
2.學生證正反面影本一份
3.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4.上下學期成績單正本(需蓋有學校證明印鑑)
5.證明文件(1)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2)家庭突遭變故者:由學校或導師出具證明。
6.受獎人得獎心得300~500字及感謝卡(格式請至教務處領取)
※本獎學金各校僅提供1名,故依未申請其他獎助學金及成績擇優錄取。
※得獎之學生必需參與該會於12/18(日)音樂會(獎學金於結束後發放)
※校內收件截止日:111/11/7中午前
※欲申請的同學,請記得在校內收件截止日前備妥所需文件,繳至教務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