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231
  • slider image 230
  • slider image 228
  • slider image 227
  • slider image 225
  • slider image 226
  • slider image 222
  • slider image 213
  • slider image 212
  • slider image 214
  • slider image 217
  • slider image 196
:::

工具列-課表、教職員請假、教室登記及維修通報(限資訊組及設備組)請先登入學務系統再點選

林清芳 - 一般公告 | 2022-04-27 | 點閱數: 220

補助對象:一、二 年級在校生

(一)設籍本縣並領有證明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家庭突 發因素及經導師家庭訪視認定(含父母非自願性失業一個 月以上、無薪休假及任一方身殘、身障)等經濟弱勢國中 小學生。

(二)有關「家庭突發因素」及「經導師家庭訪視認定」學生 身分認定,經本府彙整各校調查結果,提供以下其他情 境供導師審核參考:

1、家庭突發因素: (1)雙親其中一方或雙親死亡。 (2)雙親突發重大傷病。 (3)單親家長臨時無法工作。 (4)家長因疫情無薪假。 (5)社會局緊急安置對象。 (6)雙親其中一方或雙親入獄服刑等。

2、經導師(家庭訪視)認定: (1)雙親遺棄教養,由多位親戚輪流提供住所,無人協 助提供午餐照顧。 (2)「未」具低收入、中低收入法定資格,但家庭所得不足以支應生活「基本」開銷。

(3)其他經導師認定,查明確有需求者。

(最慢 5月3日 前向導師或午餐秘書 提出申請)

:::
常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