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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列-課表、教職員請假、教室登記及維修通報(限資訊組及設備組)請先登入學務系統再點選

公告 教學組長 - 一般公告 | 2022-03-18 | 點閱數: 50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教署111年3月1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10036750號函辦理。
二、為推動新課綱素養導向之課程與教學,以培育具備核心素
養能力之學生,教育部國教署規劃「110學年度中央課程與
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專案教師試辦計畫」,學校可申請
110學年度中央輔導團專案教師到校陪伴(詳如附件說
明),簡要說明如下:
(一)受訪學校可於教育部國教署「申請中央輔導團專案教師
入校諮詢輔導平臺」登錄邀約之主題、時間與地點,每
校每學期至多3次,每次至多2日;若為跨區聯合辦理,
則計入主辦學校申請額度。(二)如同一時段有多校同時申請,以跨區聯合學校優先錄
取,教育部國教署得依學校區域性與需求性指派專案教
師優先入校輔導。
(三)另專案教師入校係屬深度陪伴性質,非以大型工作坊或
研習活動為辦理方向,爰申請人數以20人以內為佳,超
過30人原則上不予通過。
(四)申請學校無須提供鐘點費與交通費,通過申請之學校應
主動聯繫專案教師,討論課程安排細節,倘有交通不便
之學校,請適時提供專案教師入校交通、膳宿協助。
(五)倘審核通過後臨時取消邀約,學校須負擔專案教師已發
生之車(機)票、住宿等因取消衍生之費用。
(六)申請之學校於輔導活動結束後7日內完成回饋意見表,如
未填寫,本計畫得不受理後續申請。
三、專案教師110學年度下學期服務期程至111年6月30日止,增
加第3梯次申請日期:111年3月21日至11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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