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彰化縣學生學籍與教師差假系統加強系統安全防護事宜,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月5日臺教國署政字第1100177359號函辦理。
二、為防範不肖人士入侵各縣市學籍系統,藉以取得個人資料或個人資料遭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等情事,業已調整旨揭系統帳密規則之複雜度,請各校帳號未達8碼之教職員配合修正。
三、另,為避免學籍資料外流,請務必依校內權責劃分,核實建立使用者個人專屬帳號,切勿以單一帳號供多人使用,以降低學籍資料外洩風險。
四、上開系統如何修正已建置之教職員帳號,請貴校系統管理者參閱附件,並妥善設定使用者權限,秉持「資訊安全」與「個人資料保護」原則,確實掌握校內系統使用狀況,以維學籍系統資料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