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 110學年度彰化縣建大優秀自強學生獎學金申請 (校內申請至9/28(二)截止)
一、申請資格:凡設籍彰化縣滿一年以上,就讀於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臺中、彰化、雲林、南投高級中等(職業)學校及彰化縣立國民中學之優秀自強學生符合本獎學金實施辦法第2條規定者,得向貴校提出申請。
二、校內申請期限至9月11日截止
三、欲申請之同學請備齊下列文件在期限內送至教務處:
1.申請書
2.學生證影本(正反面,且需蓋有本學期註冊章)
3.109學年成績證明書正本(請載明分數並加蓋學校證明章)
4.六個月內之戶籍謄本正本(請勿附戶口名簿)
5.低收/中低收/清寒證明(擇一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