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第四屆青春不輟返校就學金計畫」相關資料1份(如附件),以利學生依限提出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7月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84267號函辦理。
二、旨揭獎助學金相關資料,業已刊登於教育部「圓夢助學網」(網址:https://www.edu.tw/helpdreams/),如學生有申請需求,可提醒學生上網瀏覽。
三、申請資格 申請資格 (符合以下資格方得申請) (符合以下資格方得申請) :
1. 年滿 12 -19 歲之青少年,並於 91 年 8月以後至民國 98 年 8月以前出生者 。
2. 因家庭經濟素阻礙無法就學 :目前未在學校就學及曾有中輟或離紀錄者 。
3. 110 學年度返校 就讀 或持續就讀 之國中、 高中職 (含五專一至三年 級學生 )。
4. 同一戶籍或住限補助 2人。
5. 凡接受過青春不輟返校就學金計畫資助同得再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