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全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及「臺灣國際科學展覽 會」涉及人類研究作品,參展安全規則落實事宜,請查 照。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110年3月9日科推字第 11004001100號函、「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 點」、「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暨「科學展覽會 參展安全規則」辦理。
二、「中華民國中小學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肆、全國科學展 覽會五、作品規格(四)規定「參展作品須符合『參展安全 規則』…。」、「臺灣國際科學展覽會實施要點」柒、參 展作品規格規定「參展作品應符合『參展安全規則』各項 規定…」。「科學展覽會參展安全規則」限制研究事項規 定「以人類為研究對象時,必須符合我國人體研究法、醫療法等相關規定…,且須在不影響人類生理、心理及不具 危險性之前提下從事研究,並出具必要之證明文件。」合 先敘明。
三、教育部自民國102年起委由「大專校院研究倫理審查組織查 核辦公室」處理梘關事務,至今已有13所大專校院設置研 究倫理審查委員會,受理人體研究案件相關的研究倫理審 查工作。同時也協助與研究倫理審查或研究對象權益保護 有關的訓練、諮詢等,期望透過不同層面的推動,落實研 究對象的保護事宜。檢附「大專校院研究倫理審查組織查 核辦公室」網址:https://ohrp.stpi.narl.org.tw/hrpp /home/about.php,請酌參。
四、綜上為培養學生正確的科學態度及科學研究方法訓練,請 廣為宣導並轉知所屬擬作科展專題研究之師生,務必於計 畫之初檢視是否涉及上述規範,並進行相關的審查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