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110年2月26日彰美研字第1103000161號函辦理。
二、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為促進地方藝術與文化發展,提倡書法藝術風氣,培育生活美學觀念,建立「生活美學化,美學生活化」之目標,辦理旨揭比賽。
三、 旨揭比賽分初、決賽兩階段,初賽請依參賽組別與送件規格送件,自即日起至110年5月10日(星期一)截止(以郵戳為憑),並將報名表浮貼於作品背後,作品寄到: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研究發展組書法比賽【(500)彰化市卦山路18號】收。
四、 經評審入選者,由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通知參加決賽,時間為110年5月29日(星期六)上午9時起,地點在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彰化市卦山路18號),確定時間以決賽分組通知單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