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231
  • slider image 230
  • slider image 228
  • slider image 227
  • slider image 225
  • slider image 226
  • slider image 222
  • slider image 213
  • slider image 212
  • slider image 214
  • slider image 217
  • slider image 196
:::

工具列-課表、教職員請假、教室登記及維修通報(限資訊組及設備組)請先登入學務系統再點選

教學組長 - 進修研習 | 2021-01-26 | 點閱數: 135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月22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1100009366號函辦理。
二、為推動新課綱素養導向之課程與教學,以培育具備核心素
養能力之學生,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規劃「109學年度
中央課程與教學輔導諮詢教師團隊專案教師試辦計畫」,
學校可申請109學年度中央輔導團專案教師到校陪伴(詳如
附件說明),簡要說明如下:
(一)受訪學校可於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申請中央輔導
團專案教師入校諮詢輔導平臺」登錄邀約之主題、時間
與地點,每校每學期至多3次,每次至多2日;若為跨區
聯合辦理,則計入主辦學校申請額度。
(二)如同一時段有多校同時申請,以跨區聯合學校優先錄取,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得依學校區域性與需求性
指派專案教師優先入校輔導。
(三)另專案教師入校係屬深度陪伴性質,非以大型工作坊或
研習活動為辦理方向,爰申請人數以20人以內為佳,超
過30人原則上不予通過。
(四)申請學校無須提供鐘點費與交通費,通過申請之學校應
主動聯繫專案教師,討論課程安排細節,倘有交通不便
之學校,請適時提供專案教師入校交通、膳宿協助。
(五)最晚申請日為入校輔導日前10日申請,倘審核通過後臨
時取消邀約,學校須負擔專案教師已發生之車(機)票、
住宿等因取消衍生之費用。
(六)申請之學校於輔導活動結束後7日內完成回饋意見表,如
未填寫,本計畫得不受理後續申請。
三、專案教師109學年度下學期服務期程為110年2月18日至110
年6月30日止,「申請中央輔導團專案教師入校諮詢輔導平
臺」(https://ctcs.cloud.ncnu.edu.tw/pages/login.
aspx)開放學校申請日期為110年2月8日起至110年6月20日
止,請學校可至平臺填報簡易申請單,並依據旨揭說明事項辦理

:::
常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