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109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及課程品
質計畫辦理。
二、請貴校協助轉知109學年度參與教專認證教師相關課程訊
息,並請教師依課程代碼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研
習,全程參與研習教師核予該場次研習時數。
三、本研習須全程參與,方能核予研習時數。每堂課均需簽到
及簽退,時數核發以簽到表為主,上午課程於上午9時開
始,下午課程於下午1時開始,各堂課開始前20分鐘開始報
到。遲到、早退或中途離場15分鐘以上即視為缺課,失去
該單元課程研習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