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縣109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辦理。
二、本縣109學年度國民中學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初選鑑定結果:
(一)一般智能類,通過21人。
(二)數理類,通過118人。
(三)語文類,通過38人。
二、通過名單詳如附件。
三、初選鑑定結果為通過者,請於109年6月16日(星期二)上午8時至下午4時,持鑑定入場證至原初審報名之學校輔導室報名,並繳交報名費用新台幣1500元及限時掛號回郵信封1個,以參加109年7月4日(星期六)複選,逾時以自動棄權論。
四、如對初選鑑定結果有疑義,請於109年6月8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中午12時依考區向陽明國中(彰北區)或成功高中(彰南區)提出成績複查書面申請,並依複查項目繳交費用(每科新臺幣100元)及限時掛號回郵信封1個(請用郵局中式標準信封貼妥限時掛號郵資新臺幣35元,並書寫清楚收件地址,收件人請書寫學童姓名並於右下角註明就讀學校及鑑定類別)。
六、本案聯絡人:教育處學特科王致雁小姐,04-75318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