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一)家庭狀況屬低收入戶之學生。
(二)家庭狀況屬中低收入戶之學生。
(三)家庭經濟資源匱乏之學生。
(四)符合以上條件之一且具發展潛力之國中、國小應屆畢業生。
招收名額
國中生及高中生每學年至多共十位。
助學方式
(一)提供完全免學費(包括學雜費、食、宿、交通、服裝等)
(二)就讀本校期間,須達下列標準,未達標準者,終止助學補助:
1.每學期在校成績須達全年級前10名且就讀國、高中部學期成績平均88分以上,一學期未達標準,即終止補助。惟成績未達標準,而逾85分者,將另行召開委員會議,就該生綜合學習表現決議是否於次學期續予補助。
2.無受記小過以上懲處。
3.品行端正,足為同學表率者。
4.須於本校完成中學全程學業。
(三)每學期結束後,召開委員會議,檢討上述決議事項。
(四)就讀本校期間,因上述因素而離開本校,其有關大學入學權益自行負責。
(五)就讀大學後,續提供受助同學學雜費,以助其順利完成學業,相關辦法另訂之。
(六)本計畫自105學年起預計以十年一期,十年百位。
六、申請辦法及方式
(一)由各級學校校長、師長、家長、社會人士或學生自我推薦。
(二)請郵寄下列資料至本校教導處夢想一百組憑辦(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1110號「夢想100小組」收)
1.填妥推薦表(如附件一),推薦表須經申請者之學校校長核章。
2.中英文自傳格式(如附件二)、近兩年成績證明、導師推薦表。
審查方式
(一)筆試科目:國文(含作文)、英文(含聽說讀寫)、數學共三科。
(二)口試則由本校主管及邀請社會賢達人士組成委員會為之。
(三)完成筆試及口試後,109年5月29日前通知申請者審查結果。
有意申請的同學請在5月1日前備妥資料交至教務處,逾期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