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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列-課表、教職員請假、教室登記及維修通報(限資訊組及設備組)請先登入學務系統再點選

註冊組長 - 獎助學金 | 2020-04-13 | 點閱數: 348

申請資格

(一)家庭狀況屬低收入戶之學生。

(二)家庭狀況屬中低收入戶之學生。

(三)家庭經濟資源匱乏之學生。

(四)符合以上條件之一且具發展潛力之國中、國小應屆畢業生。

 

招收名額

國中生及高中生每學年至多共十位。

 

助學方式

(一)提供完全免學費(包括學雜費、食、宿、交通、服裝等)

(二)就讀本校期間,須達下列標準,未達標準者,終止助學補助:

1.每學期在校成績須達全年級前10名且就讀國、高中部學期成績平均88分以上,一學期未達標準,即終止補助。惟成績未達標準,而逾85分者,將另行召開委員會議,就該生綜合學習表現決議是否於次學期續予補助。

2.無受記小過以上懲處。

3.品行端正,足為同學表率者。

4.須於本校完成中學全程學業。

(三)每學期結束後,召開委員會議,檢討上述決議事項。

(四)就讀本校期間,因上述因素而離開本校,其有關大學入學權益自行負責。

(五)就讀大學後,續提供受助同學學雜費,以助其順利完成學業,相關辦法另訂之。

(六)本計畫自105學年起預計以十年一期,十年百位。

 

 六、申請辦法及方式

(一)由各級學校校長、師長、家長、社會人士或學生自我推薦。

(二)請郵寄下列資料至本校教導處夢想一百組憑辦(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1110號「夢想100小組」收)

1.填妥推薦表(如附件一),推薦表須經申請者之學校校長核章。

2.中英文自傳格式(如附件二)、近兩年成績證明、導師推薦表。

 

審查方式

(一)筆試科目:國文(含作文)、英文(含聽說讀寫)、數學共三科。

(二)口試則由本校主管及邀請社會賢達人士組成委員會為之。

(三)完成筆試及口試後,109年5月29日前通知申請者審查結果。

 

 

有意申請的同學請在5月1日前備妥資料交至教務處,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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